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食品安全關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但是有人利欲熏心,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食品(如病死豬牛肉)。
案情回顧
2025年8月10日,兩河街道呂某某以 1600 元的價格將家中病豬銷售給黃某某,黃某某將病死豬運輸到盤州市某鄉鎮楊某家豬圈暫養等待周四逢集趕場時屠宰銷售。2025年08月12日,黃某某見從呂某某家購買病豬全身發紅快死了,為讓病豬肉顏色好看,銷售時能賣一個好價錢,便對該病豬屠殺放血并分割。黃某某準備將病死豬肉運輸到盤州市某鄉鎮街上擺攤銷售時被查獲,現場查獲病死豬肉 162 公斤,案值 3000 余元。經檢測結果為:豬鏈球菌、豬圓環病毒 02 型為陽性。豬鏈球菌是生豬上的一種可引起多種動物和人傳染,可能造成嚴重食源性疾病。犯罪嫌疑人黃某某、呂某某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條之規定,涉嫌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案件于2025年10月告破,同年12月,黃某某被判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
警示提示
健康危害
病死牲畜體內可能存在各種細菌、病毒,食用出現發熱、嘔吐、腹瀉等癥狀;還可能含有肉毒素,食用后會對人體肝臟、腎臟等器官造成損害,長期食用會導致慢性中毒,影響免疫力,并可能引發區域性疫情。
法律后果
銷售假劣肉制品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情節嚴重者將面臨刑事處罰,可能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并處罰金。
防范建議
購買時要要查驗檢疫標識,警惕異常特征,如外觀異常(鮮肉顏色暗沉或過于鮮艷,表面黏滑或干燥,機構松散無彈性)、氣味異常(有酸臭、腐臭或化學藥劑味)、價格異常(明顯低于市場價)等。



